許多消費者在4S店全款購買新車時,都會遇到銷售人員這樣的說辭:“如果您不在我們這里購買保險,那么車輛的最終售價可能會有所不同。”這讓不少購車者感到困惑和被動:全款買車,保險是否必須在4S店購買?這背后是怎樣的商業(yè)邏輯?本文將為您深入解析。
一、法律規(guī)定:消費者擁有自主選擇權
從法律層面來看,答案是明確的:全款購車的消費者有權自行選擇保險公司購買車險。 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第九條,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。汽車銷售與保險銷售是兩個獨立的商業(yè)行為,4S店將兩者強制捆綁,涉嫌“捆綁銷售”或“搭售”,侵犯了消費者的選擇權。
因此,從法律上講,“必須在4S店買保險”并非強制規(guī)定。銷售人員之所以提出此要求,更多是出于商業(yè)利益的考量。
二、銷售策略:為何“不買保險,車價不一樣”?
銷售人員提出“不買保險車價不一樣”,通常基于以下幾種常見的銷售策略和盈利模式:
- 利潤補充:汽車銷售本身的利潤已日益透明和稀薄,尤其是對于熱銷或平價車型。4S店的主要利潤來源已向后市場轉移,其中保險傭金是重要的一塊。保險公司會向4S店支付一定比例的傭金(通常為首年保費的15%-45%不等),這是一筆可觀的收入。如果客戶不在店內投保,4S店就損失了這部分利潤。
- 價格組合套路:銷售人員在前期報價時,可能會給出一個極具吸引力的“裸車價”。這個低價可能已經(jīng)將預計的保險傭金利潤讓渡了一部分。當您決定不在店內投保時,他們便會以“車價未包含優(yōu)惠條件”為由,將車價回調,或取消一部分原本承諾的贈品、服務等。這就是所謂的“價格不一樣”。
- 后續(xù)服務綁定:在4S店購買保險(尤其是包含指定專修條款的保險)后,車輛出險時通常會被引導回該4S店進行維修,這又為售后維修板塊帶來了穩(wěn)定的客源和利潤。
- 貸款與全款的差異: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是貸款購車,情況有所不同。因為車輛在貸款期間抵押權屬于銀行或金融機構,債權人(銀行)為了控制風險,通常會強制要求購買車險(特別是車損險、盜搶險等),并可能指定購買渠道或第一受益人。但全款購車不存在此強制要求。
三、消費者應對策略
面對這種情況,消費者可以采取以下策略維護自身權益,并做出最經(jīng)濟的選擇:
- 明確自身權利:清楚自己作為全款購車者,擁有法律賦予的保險自主選擇權。可以禮貌而堅定地向銷售人員表明這一點。
- 探尋真實底價:在談判初期,不要只關注“裸車價”。應要求銷售人員將總費用拆解為:車輛凈價、購置稅、保險(可要求其列出主要險種及預估費用)、上牌費等,并詢問“如果保險自理,車輛的最終凈價是多少?” 這樣可以穿透迷霧,看到真實的車輛成本。
- 自行比價:在決定前,可以通過電話、官網(wǎng)或第三方平臺,自行咨詢多家保險公司(如人保、平安、太保等)的報價。比較在4S店購買與自行購買的總支出差異(即:車價+保險的總和)。有時,即便4S店小幅上調車價,但其打包的保險價格若與外部相仿,且附贈一些服務(如免費送車上門、優(yōu)先維修等),打包購買也可能省心。關鍵是比較總成本和服務。
- 利用談判籌碼:可以將自行獲取的保險報價作為談判籌碼。例如,可以表示:“我在外面問到的同等保險內容總價比你們這里便宜X元,如果你們能在總價(或贈品)上做出匹配,我可以在你們這里辦理。” 這樣將選擇權握在自己手中。
- 注意保險內容:如果決定在4S店購買,務必仔細核對保單內容,確保險種、保額、保險公司符合自己要求,避免被銷售不需要的險種。
四、結論
總而言之,全款買車,保險并非必須在4S店購買。 “不買保險車價不一樣”是一種銷售策略,其核心是將保險傭金利潤與車價進行捆綁談判。作為消費者,最佳做法是堅持知情權和選擇權,通過厘清各項費用構成、對比總成本,來做出最符合自身利益的決定。購車是一項重大消費,保持清醒、做好功課,才能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消費捆綁,實現(xiàn)真正的明明白白消費。